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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女警殉職男警自責 [打印本頁]

作者: 靜心    時間: 2016-11-6 20:42
標題: 女警殉職男警自責
女警陳明慧殉職,駕車的警員涂毓修自責,傳面臨業務過失致死刑責,檢方調查但仍未列被告,桃園市長鄭文燦指應無過失責任。
桃園市龜山警分局大埔派出所31歲女警陳明慧與23歲同事涂毓修,在追捕酒駕男子劉水生時,發生車禍,造成陳明慧顱內出血,經全力搶救無效,家屬同意後放棄急救,4日下午3時33分往生。
由於女警在執勤時殉職,外界關切相關人員責任,包括酒駕的劉男或是開車的警員涂毓修,桃園地檢署也正在調查涂警是否有相關的責任,不過,桃園地檢署也重申,尚未將涂警列為業務過失致死案件被告。
對此,桃園市長鄭文燦也特別說,受傷的涂姓員警是在值勤追捕酒駕過程發生意外,應屬因公致傷,應無過失責任問題。
警察同仁指出,受傷涂毓修知道陳明慧離世,他相當難過也很自責,不過,同仁也說,這種事,誰願意發生,若是這樣列被告,他們相當不服。
律師指出,涂警追查酒駕時,符合刑法「依所屬上級公務員命令之職務上的行為,不罰」,是否追究刑責,仍有討論空間,桃園地檢署也進行現勘驗現場,蒐集更多事證。
龜山警分局則表示,駕車的涂警依法追捕違規車輛屬於「阻卻行為」(排除符合犯罪構成要件的行為)。針對酒駕追車行為,警政署「取締酒後駕車作業程序」規定,對於單純交通違規攔檢不停之車輛,應依規定逕行舉發或記錄其車號與時、地及其他資料,通知前方崗哨攔車處理,除「有乘載重要案犯」或「顯有犯罪嫌疑」,或「為贓車者」外,不可尾追,以免駕駛人驚慌失控,發生交通事故等意外,造成民眾生命財產的損失。
至於酒駕劉水生雖然錄製道歉影帶,但網友相當不滿,相較檢方查的涂警責任,若是業務過失致死罪,最重刑責5年,酒駕罰則最重也才2年,讓網友十分不服,檢方仍在要釐清劉嫌當天有無衝撞或干擾等行為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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